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和《四川事业单位员工招聘工作试行方法》规定,营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6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19年7月31近日获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并完全符合《营山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和条件需要大全》有关职位条件需要和本通知其他需要的职员。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要在2019年7月31近日获得并实质持有符合职位条件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书;其他考试报名者需要在报名前获得并实质持有职位条件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获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考试报名者自动舍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是此次公招的范围。
营山县域内中小学校在编教师不是本次公招范围。
基本条件
1.考试报名者应同时拥有的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共,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拥有本通知具体招聘职位需要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毕业证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考试报名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字,应与考试报名职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不要考试报名,不然取消考试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试报名者自负。
在编员工考试报名者,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赞同,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同意审察的;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和《四川事业单位员工招聘工作试行方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可以流动的;
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合考试报名教师职位的。
2、公开招聘职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职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学校、职位和人数详见附件2《营山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校及职位大全》。